河北唐山农妇屈晓玲因阻拦镇政府违法强拆与警察发生冲突,被控袭警罪并罹患晚期淋巴癌,如今病情恶化至无法正常讲话,但她仍以微弱声音坚持喊出“我认为我无罪”,并于2026年5月26日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河北唐山农妇屈晓玲因阻拦镇政府违法强拆与警察发生冲突,被控袭警罪并罹患晚期淋巴癌,如今病情恶化至无法正常讲话,但她仍以微弱声音坚持喊出“我认为我无罪”,并于2026年5月26日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河北唐山农妇屈晓玲因阻拦镇政府违法强拆与警察发生冲突,被控袭警罪并罹患晚期淋巴癌,如今病情恶化至无法正常讲话,但她仍以微弱声音坚持喊出“我认为我无罪”,并于2026年5月26日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河北唐山农妇屈晓玲因阻拦镇政府违法强拆与警察发生冲突,被控袭警罪并罹患晚期淋巴癌,如今病情恶化至无法正常讲话,但她仍以微弱声音坚持喊出“我认为我无罪”,并于2026年5月26日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河北唐山农妇屈晓玲因阻拦镇政府违法强拆与警察发生冲突,被控袭警罪并罹患晚期淋巴癌,如今病情恶化至无法正常讲话,但她仍以微弱声音坚持喊出“我认为我无罪”,并于2026年5月26日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河北唐山农妇屈晓玲因阻拦镇政府违法强拆与警察发生冲突,被控袭警罪并罹患晚期淋巴癌,如今病情恶化至无法正常讲话,但她仍以微弱声音坚持喊出“我认为我无罪”,并于2026年5月26日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河北唐山农妇屈晓玲因阻拦镇政府违法强拆与警察发生冲突,被控袭警罪并罹患晚期淋巴癌,如今病情恶化至无法正常讲话,但她仍以微弱声音坚持喊出“我认为我无罪”,并于2026年5月26日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河北唐山农妇屈晓玲因阻拦镇政府违法强拆与警察发生冲突,被控袭警罪并罹患晚期淋巴癌,如今病情恶化至无法正常讲话,但她仍以微弱声音坚持喊出“我认为我无罪”,并于2026年5月26日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。河北唐山农妇屈晓玲因阻拦镇政府违法强拆与警察发生冲突,被控袭警罪并罹患晚期淋巴癌,如今病情恶化至无法正常讲话,但她仍以微弱声音坚持喊出“我认为我无罪”,并于2026年5月26日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河北唐山农妇屈晓玲因阻拦镇政府违法强拆与警察发生冲突,被控袭警罪并罹患晚期淋巴癌,如今病情恶化至无法正常讲话,但她仍以微弱声音坚持喊出“我认为我无罪”,并于2026年5月26日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核心事件与人物现状
健康与抗争:
屈晓玲(1972年生)患鼻型细胞淋巴癌晚期,癌细胞已严重侵蚀声带功能,目前仅能勉强说出短语。2026年5月一审宣判现场,她摘下口罩艰难发声“我认为我无罪”,成为本案标志性画面。其丈夫韩国称,她拒绝“定罪免罚”的妥协,坚持上诉只为“彻底洗刷罪名”。
案件冲突根源:
违法征地强拆:屈晓玲一家2001年承包27亩荒坑(50年租期),2021年雷庄镇政府为建“205国道综合服务区”强制清表,未就补偿达成一致。滦州市法院及唐山中院终审确认镇政府行为**“明显超越职权”**(2022年判决)。
袭警争议:2021年7月20日,约70名警力(含便衣)配合强拆,冲突中便衣警察将屈晓玲丈夫韩国拖离铲车。屈晓玲持菜刀砍伤两名警务人员(均轻微伤),自身两根肋骨骨折。警方指控其构成袭警罪。
司法程序争议:
超长审理拖延:案件2023年5月首次开庭,历经9次延长审限,2026年5月11日才一审宣判。迁西县法院认定袭警罪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,理由包括其重病缠身。
定罪逻辑矛盾:判决回避**警察参与违法强拆是否属“依法执行职务”**的核心问题。辩护方指出,国务院等多部门明令禁止公安参与征地拆迁,警察便衣到场已违法,屈晓玲反抗应属正当防卫。
舆论焦点与争议
支持无罪方观点:
舆论普遍质疑“公权力违法在先,公民维权反被追责”。如网民指出:“当警察成为违法强拆的打手,袭警罪何以成立?”两级法院已确认强拆违法,但护地者反成罪犯,折射基层治理的权责失衡。
质疑方立场:
部分法律意见认为,即便执法前提存疑,砍伤警察的行为仍应独立评价。但轻微伤结果更宜治安处罚,而非刑事定罪(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)“定罪免罚”的折中处理被批模糊是非,未能解决根本矛盾。
案件深层影响
程序正义拷问:
9次延审致当事人健康崩溃,暴露司法效率缺失。公众呼吁厘清制度裂缝:镇政府违法激化矛盾→弱势方被追刑责→司法陷于法理与民情两难。
公权力边界警示:
事件凸显警力滥用参与非警务活动的隐患。若二审仍回避执法合法性审查,恐削弱司法公信力。屈晓玲的“我无罪”诉求,实则是公民对**“公权力违法时防卫权界定”**的朴素呼唤。
二审核心议题与走向
唐山中院需直面两大关键问题:
警察参与法院确认的违法强拆行动,是否丧失袭警罪的“依法执行职务”前提?
屈晓玲挥刀行为属“故意袭警”还是“防卫过当”?
其丈夫韩国称:“免罚不是正义,我们要的是是非分明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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