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滁州一女子在清吧被陌生男子韩某搭讪骚扰后,遭其向酒杯中偷放西地那非(俗称“伟哥”),警方最初不予刑事立案,当事人已撤销治安调解协议并重启法律程序,而韩某却辩称“只是开玩笑”。
安徽滁州一女子在清吧被陌生男子韩某搭讪骚扰后,遭其向酒杯中偷放西地那非(俗称“伟哥”),警方最初不予刑事立案,当事人已撤销治安调解协议并重启法律程序,而韩某却辩称“只是开玩笑”。
一、事件经过
2026年3月12日晚,程女士在滁州某清吧与朋友消费时,被陌生男子搭讪劝酒,后该男子叫来同伴韩某。
韩某未经同意坐在程女士旁边,存在摸腿、搂腰等肢体骚扰行为。被推开后,他展示一袋含100mg西地那非的英文包装药物。监控显示,趁程女士上厕所时,韩某将药物投入其酒杯并倒入啤酒,程女士喝了几口后发现杯底有粉红色凝胶状沉淀,当场报警。
二、警方处理与法律争议
1. 初判不立案
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,决定不予立案。双方签署治安调解协议,韩某赔偿13000元。
随后程女士咨询律师后认为韩某行为涉嫌犯罪,撤销调解协议并退还赔偿,目前已重启法律程序。
2. 韩某辩解
韩某回应称该药物是“果冻”,声称“跟她开玩笑说倒杯子里面你尝一下,她喝了一口吐了,就报警了”,表示将按程序处理。
3. 法律定性分析
西地那非属于处方药,不属麻醉、精神管制药品,不能直接套用欺骗他人吸毒罪或投放危险物质罪。具体定性需区分为:
行为情形 法律定性 处罚方式
仅下药无后续侵害、未造成身体损伤 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 治安拘留5—15日并罚款
下药后实施搂抱、触摸等猥亵行为 强制猥亵罪 量刑五年以上
意图发生性关系而下药 强奸罪 最高检明确以此追责
饮用后造成身体损伤 故意伤害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律师指出,韩某的搂腰、摸腿等骚扰行为本身已涉嫌违法,若伴随下药行为则性质更为严重。西地那非混合酒精极易引发血压骤降、心悸等风险,即便未得逞,其主观恶意明显。
三、公众关注焦点
该事件引发广泛讨论,主要集中在警方“不予立案”的合理性以及对“开玩笑”说辞的质疑。多数观点认为,公共场所偷放处方药已突破安全底线,不能以“开玩笑”为由脱责。民间追问的关键在于:若无身体损伤是否等于无犯罪、调解是否能替代刑事追责——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类似事件的事前震慑与事后规制。也有部分网友关注到媒体报道标题将“女子”前置的表述方式引发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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